2.預演及演練資料填報
完成課程所需要的條件
開始: 2015年 07月 31日(五) 08:00
到期: 2015年 11月 6日(五) 07:55
1.指標內容(2分):
(1)8月25日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填報預演日期、次數。(1分)(逾期完成不能得分)
(2)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登錄參演人數。(1分)(逾期完成不能得分)
2.佐證資料說明:由本府提供教育部校安中心管制資料佐證,亦可複製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填報完成畫面作為佐證。
3.可上傳5個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