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項1.113學年度(下學期)校園災害防救計畫(A宜蘭、B頭城、C礁溪、D壯圍、E員山、F羅東、G三星、H大同、J五結、K冬山、L蘇澳、M南澳)
完成課程所需要的條件
開始: 2025年 03月 17日(一) 00:00
到期: 2025年 04月 13日(日) 00:00
1.請依委員意見修正,於114年4月11日前上傳資料。
2.新學期倘有人事調整、電話分機調整或防災器材設備增購或汰換等情形,請進行滾動式修正,並於學校網站公告(公告版本請注意個人資訊管理)。